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及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如下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予以注销,详情如下:
1、苏卫公证字〔2022〕第320722-000011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丽敏美容店,法定代表人:张*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街道步行街晶都商业广场A1-106,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2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0日。
2、苏卫公证字〔2023〕第320722-000040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千玺美容店,法定代表人:王*红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镇花园路188号晶都家苑商铺18-8号,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3年02月17日至2027年02月16日。
3、苏卫公证字〔2022〕第320722-000041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牛山邦豆美容店,法定代表人:李*明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157号门北下两间,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2年02月28日至2026年02月27日。
本公告生效期自2024年09月04日起。
特此公告
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
2024年09月0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