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及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东海县行政审批局决定对如下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予以注销,详情如下:
1、苏卫公证字〔2023〕第320722-000025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苏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,法定代表人:张*静,经营地址:东海县中华路1号水晶城购物中心一楼L1029;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3年02月09日至2027年02月08日。
2、苏卫公证字〔2023〕第320722-000282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牛山贵族美发店,法定代表人:李*俊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街道新建南巷12号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3年03月29日至2027年03月28日。
本公告生效期自2024年04月09日起。
特此公告
东海县行政审批局
2024年04月0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