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及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,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决定对如下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》予以注销,详情如下:
1、苏卫公证字〔2021〕第320722-000155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霍如艳美容店,法定代表人:霍*艳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街道望东村9组19-10号,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1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18日。
2、苏卫公证字〔2023〕第320722-001153号,单位名称:东海县佳宏足浴店,法定代表人:王*,经营地址:东海县牛山街道迎宾大道和堂安置楼4号商铺,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:2023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。
本公告生效期自2024年07月25日起。
特此公告
东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
2024年07月25日